2015年05月09日 星期六

作者:叶周 发布时间:2025-04-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并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学位法,进一步推动学位授予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切实保护学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4月22日,研究生院教务处在百万庄新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组织举办了“《学位法》解读”专题培训。中国地质科学院副院长张海波、地质所副所长迟振卿、测试中心副主任杨红霞线下出席会议。

本次专题培训主讲嘉宾周详副教授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教育部教育立法研究基地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市教育法治研究基地研究员。培训过程中,周详副教授深入解读了《学位法》的背景、内容及其重要意义,并结合多个实际案例,对《学位法》中总则、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资格、学位授予条件、学位授予程序、学位质量保障、附则等共七章四十五条逐条解读。培训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为参训人员准确把握学位法的立法精神与实施要点提供了重要指导,进一步规范了今后学位授予工作。

学位制度是国家的一项基本人才制度,是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石,此次培训是推进依法治院的重要工作部署,下一步,研究生院将进一步完善学位管理制度,强化质量监督,规范学术研究生和专业研究生的全周期培养链条,构建高质量学位授予体系。

培训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方式开展,各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所领导、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研究生管理人员、目前正在指导研究生的导师等260余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