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5月09日 星期六

发布时间:2023-11-02

为加强自然资源部碳封存与地质储能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学术交流与合作,贯彻创新中心“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创新中心的开放平台作用,创新中心设立开放基金吸引和鼓励相关领域科研人员利用创新中心平台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和创新性研究,围绕二氧化碳地质封存与利用、地质储能关键科学问题,现发布2023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一、中心介绍

自然资源部碳封存与地质储能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于2022年8月正式获批,依托中国地质科学院,联合北京大学、北京气动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创新中心总体定位是以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需求为导向,立足碳封存与地质储能实际工程应用,聚焦关键技术、设备和系统研发,大力促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积极打造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重点支持方向

2023年度拟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

1. 二氧化碳地质封存场地选址及潜力量化表征;

2. 二氧化碳捕集、封存与资源化利用耦合技术研发;

3. 压缩气体地质储能场地选址及储能规模评价;

4. 压缩气体地质储能效率优化技术;

5. 服务二氧化碳地质封存与压缩气体地质储能的多孔介质多相流体数值模拟软件研发;

6. 二氧化碳地质封存与压缩气体地质储能工程设备研发。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从事碳封存与地质储能利用领域及交叉领域研究的研究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每位申请者及研究团队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开放基金课题。

(三)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学术道德。

(四)支持多单位联合申报同一个项目,但不支持获得本基金资助的项目将研究内容再委托给第三方。

四、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需根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并将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Word格式及签字盖章扫描成PDF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提交到创新中心。报告纸质版须在封面申请人单位处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在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之前(以邮戳为准)寄出,纸质版与电子版应保持一致。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接受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15日17:00。

(二)按照“公平公正、择优支持”的原则,创新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议,由中国地质科学院与创新中心共同组织,经学术委员会或主任会议评审,依托单位批准后,确定资助课题和经费额度,于2023年11月底前公布,并通知申请人。

(三)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应根据评审意见形成课题任务书并签订合同,拨付经费后实施。

五、基金经费

2023年度,本创新中心设置开放基金根据评审情况择优录取,拟支持不超过6项,每项课题经费支持额度为5~10万,实施周期为12个月。自课题批准日期起开始执行(特别情况除外)。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后拨付总经费的70%,结题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经费(总经费30%)。

六、结题验收

(一)项目周期结束后3个月内结题,提交研究成果,由中心组织专家审查验收,研究成果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

(二)申请者需发表SCI/EI/中文核心收录论文不少于1篇或申请发明专利1项,具体数量及等级要求根据经费及专家意见在合同中标明。

(三)开放基金课题成果(包括论文、专利、专著等)统一署名“自然资源部碳封存与地质储能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北京, 100037 (Technology Innovation Center for Carbon Sequestration and Geological Energy Storage, Ministry of Natural Resources; Chinese Academy of Geological Sciences, Beijing, 100037)”。第一作者的单位署名应采用双署名(“自然资源部碳封存与地质储能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排第一位)。未标注署名(或标注不规范)的论文不计入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同时在致谢栏或首页脚注标注“自然资源部碳封存与地质储能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中国地质科学院资助及开放课题编号”。

(四)中止或未如期完成,两年内不能再申请。

七、联系人及方式

郭朝斌 13321100720

E-mail:guochaobin@cags.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皇后店东路中国地质科学院京区地质实验基地,自然资源部碳封存与地质储能工程技术创新中心,邮编:100094,郭朝斌(收)。 

 

附件: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